证券简称:中远海能证券代码:600026 公告编号:2026-037
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
关于为单船公司提供租船履约担保进展情况的公告
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、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,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、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。
1.被担保人:Oryx LNG No.8 Shipping Corporation等六家单船公司(以下统称“被担保方”),均为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中远海能”、“本公司”或“公司”)和日本株式会社商船三井(简称“MOL”)各持股50%的单船公司,非公司关联方。
2.,公司二〇二五年第三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《关于公司为卡塔尔能源二期项目单船公司出具租船履约担保的议案》。,本公司、MOL与卡塔尔能源(以下简称“承租人”)完成了租船履约担保等相关协议签署。
3.本公司实际承担的担保金额约合人民币5,000万元,担保期限至租船合同结束之日止(以下简称“本次担保”)。
4.本公司与MOL根据在被担保方的持股比例互相提供反担保。
5.截至本公告披露日,不包含本次担保在内,本公司累计对外提供履约及融资担保余额总计折合人民币约26.79亿元,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约为5.77%。
6.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。
一、租船履约担保概况
(一)提供租船履约担保的决策:,公司二〇二五年第三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《关于公司为卡塔尔能源二期项目单船公司出具租船履约担保的议案》。董事会认为,该担保事项符合公司LNG业务布局和经营需要,公司与MOL根据持股比例互相提供反担保,可有效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,上市公司权益不会因此受到损害。详见公司于披露的《中远海能二〇二五年第三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》(公告编号:2025-015)。
(二)租船履约担保协议的签署:根据前述董事会决议,结合项目推进进度和需要,本公司于会同MOL完成了租船履约担保等协议的签署工作,由本公司与MOL共同为被担保方向承租人提供租船合同履约担保。同时,本公司与MOL根据在被担保方的持股比例互相提供反担保。
二、租船履约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:
被担保方均为本公司与MOL各持股50%的单船公司(均处于标的船舶建造阶段,工程进展顺利),注册地为利比里亚,主营业务为LNG船舶运营与租赁,信用状况良好,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,不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。
(二)租船履约担保金额:
本公司实际承担的担保金额约合人民币5,000万元,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约为0.11%。
(三)租船履约担保期限:
本次租船履约担保期限为签订日至租船合同结束之日。
三、租船履约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
本次担保是为了被担保方的日常经营发展需要,有利于其业务的正常开展,且被担保方当前状况正常,其投资建造的LNG船舶尚未投入运营,不存在偿债风险。本次担保需提交公司股东会,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,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。
四、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
截至本公告披露日,不包含本次担保在内,本公司累计对外履约及融资担保余额总计折合人民币约26.79亿元(以汇率计算),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约为5.77%。其中:
(一)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(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)余额折合人民币约16.81亿元,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约为3.62%。
(二)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折合人民币9.98亿元,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约为2.15%。
本公司逾期担保数量为零。
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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